驻岘港总领馆通报当地最新疫情和防控措施(四十六)
2021-09-30 13:25

  根据越南卫生部网站消息,截至9月29日17时,过去24小时,越南全国新增本土确诊病例8744例,我馆领区岘港市新增1例,承天顺化省新增0例,广南省新增0例,广义省新增2例,平定省新增11例,富安省新增2例。 

 

  9月28日,岘港市人委会颁发关于新形势下临时实施部分疫情防控措施的第6589/UBND-KGVX号公文。9月30日0时起,医学隔离区或出现社区传播病例的封锁区需继续严格实施“稳在原地”措施其他区域继续暂停休闲娱乐服务美容院(理发店除外)、KTV、按摩店、酒吧、舞厅、电影院、网吧、游戏厅等场所营业,不得开放步行街、夜市,不得举办文体庆典、体育比赛、艺术表演等活动,不得进行体育馆、瑜伽馆、台球厅、室内外游泳活动以及有身体接触的室内外体育活动继续暂停大学、大专、各类培训机构的线下教学,不得开通跨省客运,不得开放餐饮店堂食,不得举行婚葬乔迁聚餐允许开放菜市场,摊位不得超过50%商贩和菜市场从业人员需接种至少1剂疫苗14天以上或6个月内治愈新冠肺炎。每户家庭每三天可二维码购物证去一次菜市场,需佩戴口罩,提倡全程佩戴面罩。和强批发市场、寿光渔港批发市场的开放将另行规定。允许党政机关、企业组织室内会议,但同一房间不得聚集超过20人,如与会人员均已注射两剂疫苗或6个月内治愈新冠肺炎则不得聚集超过100人。进行宗教信仰活动不得聚集超过30人。宾馆、酒店开放住宿房间不得超过房间的30%,如住宿人员均已注射两剂疫苗或6个月内治愈新冠肺炎则不得超过总房间的50%,宾馆、酒店不得开展住宿外的其他活动。允许公共交通市内水上交通运营,载客量不得超过50%。无直接接触的室内外体育活动不得聚集超过20人。早晨4:30至6:30可在规定区域海泳,海泳后不可逗留,海滩上不得聚集不得组织餐饮、体育、娱乐、摆摊等活动,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海泳前后佩戴口罩。不允许进行户外淋浴和其他公园、海边活动(看管车辆、物品除外)。理发店员工需接种至少1剂疫苗14天以上,同一时间不得为3名以上顾客服务。丧葬活动不得持续超过48小时,同一时间不得聚集超过20人,地方部门进行监督。出入岘港市需遵守中央、岘港市、目的地的防疫规定。其余活动正常进行可安排全员上班但需严格落实以下措施:严格遵守5K规定,工作场所、学校、医院以外场所不得聚集超过20人,保持至少2米社交距离,出现疑似症状需就近就诊接种至少1剂疫苗14天以上(除18岁以下人群和不适宜接种人群)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工作学习营业场所需持有并使用岘港市信息传媒厅发放的二维码。各机关单位、企业需按卫生部、国家疫情防控指导委员会指导原则制定疫情防控方案,配备扫码设施,做好工作、学习、消费人员管理,出现疑似症状的员工要进行核酸检测。  

 

  驻岘港总领馆提醒领区中国机构和公民密切关注外交部和使领馆相关通报,了解并遵守越方有关疫情防控措施,结合实际调整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加强人员管理和日常监测,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减少不必要外出,不要前往疫情高风险区。岘港市中国公民密切关注当地疫情形势和风险区域划分信息,严格遵守相应防疫规定。如出现发烧、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就医,被确诊、疑似或隔离的中国公民请及时联系驻越南使领馆。

  

  越南急救电话:0084-115;  

 

  外交部全球领保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0086-10-12308或0086-10-59913991;  

 

  中国驻岘港总领事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084-905580010;  

 

  中国驻越南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084-24-39331000;  

 

  中国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084-90800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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