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岘港总领馆提醒来越中国公民严格遵守越南出入境管理法有关规定
2026-09-16 15:13

为确保出行顺利,中国驻岘港总领馆提醒来越中国公民注意:


一、注意签证种类。来越前应按需办妥越南签证,切勿在越从事与签证类型不符的活动(如持旅游签证务工等)。杜绝侥幸心理,任何与所持签证类型不符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履行暂住登记手续。根据《外国人在越南入境、出境、过境和居留法》有关规定,外国人在越南旅行、居留的,须办理临时住宿登记手续。中国公民来越入住后应第一时间配合酒店、公寓、民宿等住宿场所完成暂住登记,暂住于亲友家需由房主向住宿场所所在地的乡、坊公安机关申报暂住。入住后应在12小时(偏远地区24小时)内需完成登记,更换暂住地也需履行登记手续。


三、留意签证有效期。严格按照签证有效期和停留期入境停留,逾期停留将面临处罚。


相关联系方式:

越南报警电话:0084-113

越南急救电话:0084-115

外交部全球领保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86-10-12308 或 +86-10-65612308

中国驻岘港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0084-905580010

中国驻越南大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0084-24-39331000

中国驻胡志明市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0084-90800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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