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期间优化外国人赴华签证政策的通知
2022-06-16 16:38

根据有关安排,自2022年6月16日起,中国驻越南使馆通过河内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中国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通过胡志明市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受理以下种类签证申请:


一、复工复产相关事由签证申请


(一)拟赴华就业的外国人,可按常规材料(参见链接:http://vn.china-embassy.gov.cn/lsyw/qz/201808/t20180803_2355992.htm,下同)要求申请Z字签证,申请时不再需要提交目的地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签证邀请函。


(二)拟赴华从事短期复工复产活动的外国人,可按常规材料和目的地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签证邀请函申请F字或M字签证。


(三)拟赴华复工复产人员(包括已在华工作的外国人)外籍家庭成员,可按常规材料要求申请S1字或S2字签证,申请时不再需要提交目的地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签证邀请函。相关人员范围包括:配偶、父母、未满18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


二、人道主义事由签证申请


适度扩大因“人道主义事由需要”赴华人员签证审发范围。在现有奔丧、探望危重病亲属等事由基础上,允许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内地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申请Q1字或Q2字签证赴华团聚或探亲。相关人员范围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三、注意事项


(一)外国人入境中国前,原则上应全流程接种中国或世界卫生组织批准紧急使用或上市的新冠肺炎疫苗。上述各类签证申请人除提交常规材料外,原则上还应提交相关疫苗的全流程接种证明,并请在办理签证申请及旅行途中采取必要防疫措施。


(二)上述各类签证申请人需通过河内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网站或胡志明市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网站提前在线填表、预约,并按约定时间到签证中心递交申请材料。未通过在线填表、预约的申请不予受理。


(三)签证办理一般需要4个工作日。因补充材料、核查情况、不可抗力等原因所需时间不计入该期限内。如申请人确有特殊原因,可申请加急办理和“绿色通道”服务。疫情期间签证中心处理咨询和申请能力有限,请非上述人员勿占用紧急资源。


(四)河内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胡志明市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将按公示收费标准收取签证规费(含急件费)及服务费,具体标准详见链接:https://bio.visaforchina.org/HAN2_ZH/generalinformation/visaknowledge/267880.shtml或https://bio.visaforchina.org/SGN2_ZH/generalinformation/visaknowledge/267880.shtml。


(五)请您务必通过签证中心及其备案中介机构的正规渠道递交签证申请,切勿轻信非法中介通过夸大申请难度等方式进行欺骗招揽、漫天要价,以免蒙受不必要经济损失。如遇非法招揽,您可报警并及时向签证中心反映。


四、联系方式


河内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


地址:越南河内市纸桥郡义都坊冯志坚路一号长盛大厦7层


网址:https://bio.visaforchina.org/HAN2_ZH/


咨询热线:0084-2432753888


电子邮箱:hanoicenter@visaforchina.org


胡志明市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


地址:Saigon Trade Center, 16th Floor, 37 TonDuc Thang, District 1, HCMC


网址:https://bio.visaforchina.org/SGN2_ZH/


咨询热线:0084-1900561599


电子邮箱:hcmcenter@visaforchina.org


推荐给朋友:   
全文打印       打印文字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岘港总领事馆 版权所有
地址: 4-8 Tran Trong Khiem st., Ngu Hanh Son dist., Da Nang city, Vietnam
电子邮箱:chinaconsul_danang@mfa.gov.cn  电话:0084-236-3987556  传真:0084-236-3987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