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在越中部地区中国公民加强免疫接种意愿登记的通知
2022-01-14 19:24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日益严峻,奥密克戎变异毒株在多国持续蔓延,越南疫情强势反弹。为进一步落实党和政府对海外中国公民关心关爱,保障在越中国公民健康安全,我驻越使馆正积极与越卫生部门商谈为在越中国公民开展加强免疫接种事宜,将“春苗行动”进行到底。


为准确统计在越中部地区中国公民加强免疫接种意愿和实际需求,为推进“春苗行动”加强免疫接种提供科学依据,现开展在越中部地区中国公民加强免疫接种意愿登记,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登记时间:2022年1月14日至21日。


二、登记对象:参加驻越使领馆第一、二阶段“春苗行动”在越中部地区中国公民,或其他已完成两剂灭活疫苗接种、第2剂疫苗接种满6个月且年满18周岁的在越中部地区中国公民(需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区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区护照和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我馆组织的“春苗行动”所用疫苗为国药中生北京公司灭活疫苗。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意见,使用同一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完成两剂次接种的人群,原则上使用原灭活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使用不同灭活疫苗完成两剂次接种的人群,原则上优先使用与第2剂次灭活疫苗相同的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如遇第2剂次相同疫苗无法继续供应等情况,可使用与第1剂次灭活疫苗相同的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完成两剂灭活疫苗接种后进行加强免疫,须选择相同技术路线的疫苗产品。


三、登记方式:请登录网页(https://vn.ckh-vaccines.com/)


或直接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相关登记界面,按要求认真逐项填写,填写完成后进行提交。



四、请您务必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证件正面照片清晰可辨,以便核实您的身份。如您填报信息有误或提供证件不符合要求,可能导致您登记失败。


五、我馆将根据第一、二阶段“春苗行动”实施时间,适时在第2剂疫苗接种满6个月的相关省市逐步开展加强免疫接种,有关具体接种安排,我馆将及时发布相关通知,敬请关注。我馆再次郑重声明:中国驻岘港总领事馆不会向您索要银行账户、密码等重要信息和提出转账、汇款等要求,请在越中部地区中国公民务必提高防范意识,警惕不法分子冒充使领馆工作人员进行电信诈骗。


六、有关新冠疫苗的适用人群、接种禁忌等具体问题,请参阅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网址:http://www.nhc.gov.cn/xcs/yqfkdt/202103/c2febfd04fc5498f916b1be080905771.shtml)、《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问答》(网址:http://www.nhc.gov.cn/wjw/hygq/202104/8e62004e41d648d5a084b3fb7bf098ea.shtml)和《新冠疫苗加强免疫接种相关问答》(网址:http://www.nhc.gov.cn/xcs/yqfkdt/202111/67a59e40580d4b4687b3ed738333f6a9.shtml )。


越南急救电话:+84-115;


外交部全球领保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86-10-12308或+86-10-59913991;


中国驻岘港总领事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84-905580010;


中国驻越南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84-24-39331000;


中国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84-90800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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