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领事侨务处  

  职能:负责领事与经商工作。承担领事保护和协助工作,依法维护在我馆领区的中国公民和机构的合法权益;承担领事证件工作,依法办理签证、护照、公证等业务(尚未开办);促进两国经贸往来,指导、协助中资企业在越经营生产,维护在越中资企业合法权益等。  

  负责人:张婷华  

  电 话:0084-236-3987655  

  传 真:0084-236-3987657  

     

  办公室  

  职能:负责对外联络、礼宾接待、文化教育、内部行政事务等。  

  负责人:李家宁  

  电 话:0084-236-3519892  

  传 真:0084-236-3519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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